爲“遊戲”說句公道話
文章作者:劉詠思 | 來源:劉詠思 |
“遊戲”又稱爲“玩”,總是給中國人的印象是“學習”的相反詞。但如果幼兒的學習方法是用遊戲的方式來進行的話,那究竟是一回什麽事呢?嬰幼兒隻是采用一種非人類發明的文字,來學習世界,這便是人的原始性!
幼兒教育之父福祿貝爾謂:遊戲即玩耍,什麽是玩耍?是與人類進行互動,與物進行互動,及與自然進行互動。互動便是利用五官一起進行的學習途徑。
嬰幼兒期(生涯的開端)對人的發展意義深,價值高。他們采取自發動态活動的遊戲法來學習這個具體世界。他們跟人,物的互動來取得動作認知的生存必須的能力而這些所有的肢體動作學習完畢後(成熟後),孩子便會把一連串的動作總合起來而成爲日後能掌握行爲。
孩子于嬰幼兒期能取得以下的能力都必須通過“遊戲”──人生建構認知最重要的過程。
u 獲得具體認知或知識
u 獲得動作技能
u 獲得前因,後果的概念,一連串事發過程的認知
u 獲得判斷力
u 獲得預測力
u 獲得主動探索力
u 獲得觀察力
u 獲得意志力
u 獲得輕松的學習機會
u 獲得具體存在意識
u 獲得關系的概念
u 獲得思維能力分析力(步驟性)
u 獲得邏輯思考建構機會
u 獲得基本解難能力
u 獲得作準備競賽的能力
u 獲得自我控制能力
u 獲得具體創造性執行機會
u 獲得奮進,積極行爲的執行機會
u 獲得想像力,創造力
u 獲得肯定自己的機會
u 獲得投入,産生專注的機會
u 肯定主動努力的認知
u 獲得目标性的建構及肯定的快樂
u 獲得自由發揮的機會
u 獲得沒有壓力下的随心性(自由思想)的包容
u 獲得操控性的能力
于這個過程中,孩子所有發自内在的外顯智力活動行爲都可被有認知的成人做觀察,來幫助孩子的發展。發展委實是個體與環境互動的結果,即容許孩子遊戲,即容許他發展。往後的一切抽象發展必須依賴這種具體的經驗來支持。我們越能夠除去那些阻止孩子滿足其潛意識需求(遊戲)的障礙(包括人及物,即環境),孩子就越能夠有好的發展機會。
遊戲的過程亦是一機會給孩子把思維實踐在具體情況的可行性,步驟、形狀配合,用視覺将抽象思維實踐在具體來加深/肯定其思想正确,藉此獲得信心。一塊積木是一隻船,将物品的真正意義抽離,運用其他意思來取締、變化、組合、分析、交換等的創造性抽象想像力可發展起來,相當重要。相反,沒有遊戲的幫助,孩子能從何途徑獲得此能力?具體經驗對孩子來最直接及實際。
這種最自然,沒有壓力而又有效的直接學習法可強化及被肯定的感覺,繼而産生自信,亦是心理教育的一渠道。這樣氣氛和諧的教育法能令孩子享受學習,孩子在遊戲當中就是在安甯中,不再會大吵大鬧,亦是自律,自我管理訓練的好媒介。這種親身的體驗不能以其他方式代替進行,這是一種人類利用動作或行爲的最簡單及直接的學習模式。
遊戲的價值之大真的是預計不到的,再次強調的是在孩子的成長中,“遊戲”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而這過程能鋪出給孩子發展出各種智能途徑。來自全球的研究顯示:“遊戲”不但能促進孩子的學習,而且能促進孩子的全面成長。把遊戲作簡的總結,單的功能分類,遊戲能夠促進:
身體的技能
u 平衡
u 協調
u 肌肉發展
u 力量
u 靈敏度
智能發展
u 語言發展
u 解難能力
u 概念發展
u 策略性
情緒發展
u 創意
u 自信
u 結交朋友
社交技能
u 分享
u 結交朋友
u 領袖才能
u 合作能力
u 輪流排隊
“孩子必須遊戲,因藉着遊戲才能使他趨向完善。” - 福祿貝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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